安全如何保障?
在安全方面,从《意见》看,要求:
✔ “四有”: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审批、应急有预案、结束有总结“四有”工作模式组织实施。
✔ 学校组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要由校级领导带队,每班配备不少于二人的随行教师,同时安排保卫干部、校医或聘请医护人员随行。
✔ 学校要建立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人身安全保险制度。
✔ 学校组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厦门市学生集体外出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 学校要与服务企业、基地(营地)、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学校、服务企业、基地(营地)、家长、学生的安全责任。
✔ 活动前要制定安全手册,有针对性地对教师和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食品、防踩踏等安全教育,使师生掌握必要的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