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非海沧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需参加积分入学
房屋产权必须是随迁子女父亲或者母亲的(含随迁子女父母共同拥有),产权是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的不符合得24分的规定;
随迁子女父(母)必须拥有该房屋产权比例达50%以上(不含50%),达不到产权比例或只有使用权的房屋不符合得24分的规定;
所购房屋必须是在海沧区,且住房用途为“住宅”,在其他区购置的房产不符合得24分的规定,尚未交房但取得国土房产局备案的可以得24分;房产备案的时间截止至4月30日前;
在海沧区的同一套房产,由随迁子女父(母)共同拥有产权的,可将夫妻二人的产权合计计算。在海沧区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一套计算,不重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