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公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人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南昌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范围就读,严格控制班额。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民办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学校以各种竞赛成绩作为依据招收学生。严禁学校签约招收学生。学生进校后严格执行平行分班,严禁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8月20日至22日城区和县城小学新生统一报名
据了解,凡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市户籍的儿童和符合要求需在南昌市就读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立能力者除外)均可就读。各小学于2015年8月15日前,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公布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学区范围。8月20日至22日为城区和县城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农村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31日。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其子女,持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学校或确定的学校报名,交审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城区初中一年级新生8月3日起报名
根据安排,南昌城区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3日至8日,各城区学校按照六类排序顺序分批审核相关证件、材料【包括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义务教育登记卡等有关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学生办理报名手续。
南昌城区小学招生8月20日至22日报名
南昌义务教育阶段采取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具有南昌市户籍的儿童,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根据时间安排,各小学于8月15日前,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公布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学区范围。8月20日至22日为城区和县城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农村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1日。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其子女,持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学校或确定的学校报名,交审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外来随迁子女就读需提供“五证”
随迁子女如何在南昌就读小学是很多家庭关心的问题。记者了解到,随迁子女是指在南昌城区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南昌城区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南昌市小学的需提供“五证”:1.父母经商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父母务工的合法用工合同;2.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3.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4.家庭户口簿;5.儿童预防接种卡。
南昌教育部门要求,家长提供的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3月31日。对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随迁子女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就读。
地铁建设拆迁户子女可在原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意见》规定了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拆迁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拆迁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考试招生
此外,《意见》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坚持自主招生原则,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招收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其招生方案按隶属关系,须报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后执行,并在相关媒体公布其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招生总名额、班级数、招生程序等)。
返昌就读初中新生须进行信息采集
根据规定,具有本市城区户籍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和随父母工作调动,由外地迁居本市的小学毕业生,应持本人的小学学籍卡或毕业证、本市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父母调动工作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明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区教科体局(办)受理,非本市城区户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科体局(办)受理,信息采集和审核与城区小学毕业生同期进行。
超过统一报名和信息采集规定期限的,一律于8月9日至13日到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登记,留下联系方式,等待入学安排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