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区杏苑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厦门市集美区杏苑小学是集美区教育局管辖的直属小学。现有两个校区,分别是杏北校区(集美区杏林街道杏北五里126号)和苑西校区(集美区杏林街道苑西路58号)。我校交通便利,毗邻地铁1号线杏锦路站。由于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非在编教师,现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语文学科5名、数学学科3名、英语学科4名、科学学科3名、体育学科1名、音乐学科1名、美术学科1名(产假顶岗,工作时间:2023年10月—2024年3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相应的普通话水平证书;
5.年龄35周岁以下。
三、 报名时间、方法及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1日。
2.报名方法: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杏苑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见文后)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xyxx126xyxx@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学科+姓名+电话号码”,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2-6371905。
备注: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经审核材料,学校将通过电话回复形式通知进入第二轮面试环节的应聘者。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1.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及提供的材料:
(1)面试内容:15分钟片段教学
(2)面试时需提供的个人材料审核: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均原件)
3.待遇:参照集美区非在编教师待遇统一规定执行。
五、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六、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聘用结果及时公示,聘用名单在签订聘用合同5个工作日内将新增非在编教职工花名册报区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