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中考与高中阶段招生主要日程安排为:3月10日至15日,省一级达标校完成体育特色项目招生;截至3月25日,完成本市八、九年级考生信息校核、报名,体育考试选考项目报名、签名确认,体育免缓考申请;4月10日至30日,省一级达标校特长生报名;
4月25日,公布10所省一级达标校定向生计划分解到各初中学校方案;4月6日至5月22日,体育考试;
5月5日至10日,系统开放外地回本籍考生中招补报名;
4月20日至5月10日,考生申请办理注意录取照顾加分手续;5月12日至13日,信息技术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其成绩暂不与中考录取成绩挂钩;
5月13日到15日,第一次网上模拟填报志愿;5月20日至30日,10所省一级达标校特长生专业测试;
5月27日至29日,第二次网上模拟填报志愿;6月2日至3日,完成体育测试缓考;
6月14日,全市现场统一编排考场及准考证号;6月16日至19日,正式网上填报志愿;6月25日至27日,中考考试;
7月12日下午,中考成绩公布;7月13日至14日,考生查分申报;7月16日,省一级达标校切线、公布;
7月17日至18日,省一级达标校补报志愿;
7月20日,省一级达标校取档核档,民办高中及对外合作办学招生;8月1日至8月6日,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特长生录取办法
(1)报名方式:4月10日前,我市各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在莆田教育网公布。4月30日前,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报名,每位考生可根据各校公布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求,选择两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填报特长生志愿。
(2)专业测试办法:
全市特长生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具体测试办法另文通知。
(3)录取原则: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二是必须参加我市中考。
(4)录取办法:在投档分及等级学科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4%。如个别招生学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5)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分别设立本校一项体育特色项目,凡取得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并获得下列荣誉中一项的考生,可直接到该特色项目学校报名申请免试破格录取:一是获得省锦标赛、省中学生联赛及其以上运动会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二是全国性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
定向生录取办法
省一级达标高中直接面向我市各农村初中校招收定向生。
(1)定向生指标。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5%。市教育局按各县区中考报考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县区,各县区教育局按各农村学校实际参加中考报名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按比例分解下达至各中学。各县区教育局可适当增加教育集团总校(省一级达标高中)向成员校的定向生名额分配比例。
(2)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资格。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要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一是学校按照省颁课程计划要求,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二是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学校班生额不得超过50人;四是学校的辍学率在省定范围内;五是学校初中阶段未编重点班。对无法达到以上五条资格中任意一条的,不予安排定向生指标。
具体分配方案细则由各县区教育局在2016年4月11日之前上报市中招办审批。
(3)定向生资格。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学籍在报考学校并三年均在本校就读的初中应届生。
(4)定向生录取。定向生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一是成绩要求。考生的投档分在当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最低控制线下30分之内(含3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3科成绩必须符合BBB及以上等级要求;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二是录取方式。每位考生可选报两所学校定向志愿,录取时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是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并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指标。
(5)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我市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莆田第一中学“中美高中课程班”,年招生120人;莆田第五中学“中加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100人;莆田第十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60人;仙游第一中学“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60人。具体招生简章另行公布,招生计划不占该校统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