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保障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促进南部新城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南部新城开发建设及学校规划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翔安南部新城中心区为翔安大道、金泉路及新澳路以东,翔安东路以西,翔安南路以南,蓬莱路以北地块(具体以图示为准,以下简称中心区)
二、区域划分与保障办法
(一)区域范围
将中心区按主要规划路网及规划学校建设实际划分为7个区域,具体如下:
第一区:翔安大道以东,洪钟大道以西,翔安南路以南,金泉路以北区域。
第二区:新澳路以东,洪钟大道以西,金泉路以南,洞庭路以北区域。
第三区:洪钟大道以东,浦滨路及向北延伸至鸿翔北路以西,鸿翔北路以南,洞庭路以北区域。
第四区:浦滨路及向北延伸至鸿翔北路以东,翔安东路以西,鸿翔北路以南,洞庭路以北区域。
第五区:新澳路以东,洪钟大道以西,洞庭路以南,蓬莱路以北区域。
第六区:洪钟大道以东,金海路以西,洞庭路以南,蓬莱路以北区域。
第七区:金海路以东,翔安东路以西,洞庭路以南,蓬莱路以北区域。
(二)保障办法
第一区、第三区、第五区内学校实行单校+多校划片,以上区域内学校在完成本区域招生任务有剩余学位时,第一区、第三区、第五区内学校分别面向第二区、第四区、第六区实行多校随机派位。当第四区、第六区的区域内学校建成投入招生前,由参与本区域多校随机派位的学校保障学位供给。第七区现状为村庄,仍由后村小学保障区域内适龄儿童的学位。
南部新城其他未列入入学保障的区域,仍由所在地社区(不含城市社区)的对应片区学校保障。
三、说明
1.金泉路为原规划石厝路,鸿翔北路为原规划东山路,洞庭路为原规划城场路,金海路为原规划海头路,新澳路为原规划新城中路,浦滨路为原规划双浦路。
2.本方案中的道路界限划定以所附图例为准(附件1)。
本方案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