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湖里区居住的台湾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2.适龄儿童本人及父亲(母亲)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亲(母亲
备注:2022年
二、在湖里区居住的港澳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2.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亲(母亲)身份证明: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亲(母亲
4.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在湖里区居住的华侨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2.《华侨身份证明》(区侨办开具);
3.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亲(母亲
四、在湖里区居住的外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家长在厦投资置业或工作证明;
2.适龄儿童本人有效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许可;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在湖里区居住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4.适龄儿童父亲(母亲)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外国护照和《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户口本)。
五、符合条件的厦门市或湖里区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
1.人才本人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市政府或区政府颁发的证书或文件;
3.工作单位证明;
4.申请人及其适龄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备注:湖里区
六、符合优待条件的驻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1.军人本人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士官证)、武警提供警官证;
3.军人的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4.配偶及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