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3〕21号)、《厦门市翔安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翔教〔2023〕8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招生原则】
本着就近入学、保障优先、动态均衡、资源优化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组织政策性教育优待照顾对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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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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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片区适龄儿童
南部新城第一区(翔安大道以东,洪钟大道以西,翔安南路以南,金泉路以北)主干道内片区内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直接报名入学。
(二)符合多校派位的适龄儿童
本校完成主片区招生任务后的剩余学位,接收南部新城第二区(新澳路以东,洪钟大道以西,金泉路以南,洞庭路以北)溢出的适龄儿童,即当第二区招生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第二区中符合第一区招生派位条件的适龄儿童自愿报名我校,由我校采用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未被我校招收的适龄儿童,仍回金海小学就读。
※符合以上(一)、(二)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须知
1.片区内招生对象界定
(1)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2)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3)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1日至8月31日期间取得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供家庭户口本、产权证明等至翔安区教育局(翔安区投资大厦1楼106室,电话:7889786)登记,届时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登记时间
(1)2023年6月16日至25日。家长需电脑登录“
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s://ixm.xm.gov.cn)或微信关注“
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2)现场补报名。2023年7月9日至10日。因网上登记时尚未落户、无上网条件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的,可携带户口本等材料到我校登记报名(网上登记审核通过对象也务必于7月9日至10日再到我校确认)。
现场补报名时应提供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片区内的“两一致”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登记的,视为放弃在翔安区就读学位。逾期需要回原籍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到其他有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跨片区招生
因购房未落户、父母工作调动等实际原因造成的户口与实际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可到我校递交跨片区申请,现场报名登记。
※符合以上(三)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须知
1.登记时间
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申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统一于2023年7月9日至10日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2.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复印件要求:户主与学生同一面,学生父亲、母亲同一面,双面复印为一张),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翔安区小学跨片区申请表》;
(3)提供相应生活基础证明材料(产权证等复印件,原件核查);
(4)儿童预防接种证及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申请跨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将以上材料于2022年7月10日前上交学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准予片内招收的或跨片就读的学生应及时回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请就读。
接收志愿填报我校的
集体户及
积分入学适龄儿童(家长可根据《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翔教〔2022〕86号)文件要求进行报名)。
招生咨询电话:0592——3703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