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惠民大叔公益平台
微信关注
  • 当前位置:资讯中心厦门教育厦门幼升小 → 详情页
      快速交流可加微信:ixm007(已有3万厦门家长关注我,非官方积分入学免费咨询公益平台)
    思明区公办幼儿园执行三年一套房产一学位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惠民大叔  来源:惠民大叔  
    发布时间:2017-07-12 10:14:06

    思明区公办幼儿园执行三年一套房产一学位

    今天来看看思明区幼儿园招生的解读。

    三个小调整

    今年思明的幼儿园招生报名有三个小调整:

    01

    按照省里规定,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分园的收费、招生,都要和总园脱钩。

    02

    今年对省示范园和热门幼儿园片区内,户口挂靠适龄幼儿园(外)祖父母的,提出三年一学位的要求,但是,符合计划生育除外。

    03

    今年的报名资料也有一些变化,不需要提交准生证,但是,省级示范园和生源爆满园执行“三年一学位”(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如果是符合计生的,不用受限制,至于这些人要提交什么证明,看幼儿园的通知。

    入园年龄

    年满3周岁的幼儿(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什么时候报名?

    全区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30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怎么上公办幼儿园?

    再啰嗦一句,幼儿园是非义务教育,厦门户籍能上纯公办幼儿园的只有25.6%,如果加上集体办幼儿园,能上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户籍人口最多也不超过50%。

    判断自己是否能上公办幼儿园,首先,要看居住区是否在公办园的招生片区(详见文末文件附表),其次要看是否“两一致”,即孩子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孩子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今年这些幼儿园爆满 入园有附加规定

    省级示范园和生源爆满幼儿园的片区入学,除了符合“两一致”之外,还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孩子的父(母)持有片区内房屋产权(父或母所占房屋产权应超过50%(不含50%),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符合国家计生政策者除外)。

            

    (2)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立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孩子出生后与父(母)的户口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7月30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母)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符合国家计生政策者除外)。

    (3)孩子的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无房产或父(母)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的,孩子的父(母)或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住片区内公有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片区公有房屋租赁手续。

    (4)孩子的父(母)拥有的片区房产(持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

     

    关键词:


    作者:惠民大叔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 ·上一篇资讯:什么叫定向生,厦门一中、双十、外国语、同安一中定向生
  • ·下一篇资讯:2017省级示范园和生源爆满幼儿园名单
  •   快速交流可加微信:ixm007

    (已有3万厦门家长关注我、非官方积分入学免费咨询公益平台,有问题咨询微信bicn003)
    评论中心
    栏目导航
  • 厦门集体户入学
  • 2023厦门积分入学
  • 2022厦门积分入学
  • 2021厦门积分入学
  • 2020厦门积分入学
  • 2019厦门积分入学
  • 2018厦门积分入学
  • 2017厦门积分入学
  • 2016厦门积分入学
  • 惠民大叔心得
  • 厦门转学插班生
  • 厦门幼升小
  • 厦门小升初
  • 厦门中考招生
  • 厦门老师招聘
  • 厦门教育大事件
  • 厦门研学旅行指南
  • 厦门希平双语学校招生
  • 教育推广加微信
  •   非官方私人微信:ixm009

    i厦门集体户上学_i厦门技能落户政策_i厦门积分入学资讯_厦门惠民大叔网站
    Copyright © 2015-2025 惠民大叔 文章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有问题请沟通。
    闽ICP备07075584号
    页面执行时间:2,000.00000 毫秒

    版权所有:厦门可心可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闽ICP备070755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