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第二实验小学
一、转学受理对象
户口已迁至厦门第二实验小学片区,监护人已取得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且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小学生。
二、时间
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地点
厦门第二实验小学莲花校区6楼教务处(盈翠里9号)
厦门第二实验小学展城校区5楼教务处(会展北里45号)
四、所需材料
1.学生及父(母)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生户籍地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素质报告册(成绩单)等孩子在校情况的资料;
4.家长须知晓学生的全国学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