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中转学工作
市直属校初中接收外地转学生超过相应年级学额的,由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其中: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同安一中轮山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的初中部不接收转学生;集美中学、同安一中滨海校区、翔安一中、科技中学翔安校区的初中部不接收区内转学生,如有学位余额应接收市外转学生后方可接收跨区转学生。2.区属学校的转学工作按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有关要求实施。
二、高中转学工作
高中阶段因家庭居住地由外省、市、县迁入我市,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确需转学的学生,按照同级互转原则,由学生或家长自行联系与原就读校同级的接收学校。申请转学的学生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以测试成绩确定能否转学,成绩达不到普通中学入学要求的可转职业类学校。
对于跨省转入的原外省户籍高中阶段学生,高考报名条件以福建省教育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