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第15条:
在“三高”企业就业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5倍(以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收入为准)的各类人才,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企业法人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备注:社平工资指上年度社平工资
条件:
1、在“三高”企业就业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5倍的各类人才
2、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3、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
工资计算方法:以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收入为准,按照1年最新数据:三高收入界定:2019年厦门执行的社平工资为:年85166元,月平为7097元。1.5倍年平均工资为:85166*1.5=127749,月均:10645.75元。
申报流程
❶单位网上申请。
由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或注册账户申报。
❷网上在线审核。
工作人员在线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对。
❸网上给出办理意见。
符合办理条件的,发送信息给公安机关,并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
申报材料
全程网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薪金收入材料需单位或个人在税务部门网站打印“个人完税证明”(上一年度或近12个月所纳个税),经单位盖章确认扫描后按提示从网上提交。
备注:“三高”企业名单(见文末提示)
咨询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分中心(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全程网上办理,现场提供咨询)
咨询电话:1233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网站地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网上申报):http://hrss.xm.gov.cn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ww.fjbs.gov.cn/
投诉咨询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92-5327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