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等级鉴定:
(一)职业技能四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3、具有中等职业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者。
备注:以中等职业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允许在毕业前一年下半学期申报四级鉴定。
(二)职业技能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者;
4、在校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学生允许在二年级下半学期参加鉴定。
(三)职业技能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5、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毕业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
(四)职业技能一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并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备注:参加鉴定的考生须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毕业证。
2019年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和劳动关系协调员,鉴定时间为5月18日、11月16日;
2018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性全国统一鉴定补考,补考时间为5月18日。
(一)统一鉴定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的原则组织实施。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我省统一鉴定的组织安排。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根据统一鉴定的安排,积极配合省中心组织做好本地区的统一鉴定的相关工作。
(二)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由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
(三)报名时间:上半年截止4月10日,下半年截止10月10日。
(四)命题工作: 5月18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补考为全国统一命题,其余为全省统一命题。
(五)证书核发:
1.全省统一鉴定合格的考生,由省人社厅核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普通版);
2.参加全国统一鉴定补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生,合格者由国家人社部核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统考版)。
考试时间:5月18日
1
资源管理师
4-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一、二级综合评审时间另行确定
上机考试
2
劳动关系协调员
3-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7:00 一级综合评审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另行确定
上机考试
01
考试时间:11月16日
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4-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一、二级综合评审时间另行确定
上机考试
02
劳动关系协调员
3-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7:00 一级综合评审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另行确定
上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