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福建省六部门对外公布
福建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方案
(备案细则)
六部门包括:
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方案》为校外线上培训机构
戴上了“紧箍咒”
简而言之,
《方案》是为了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机构。
《方案》厘清了一些规定,例如,在职教师到底能不能到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任职,此外,线上培训机构是不是想开就能开?有没有人管?怎么收费等等。
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指什么?
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是指机构住所地在福建省辖区范围内,且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机构。学科类指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换句话说,九个学科都被列入规范范围。
根据《方案》,面向福建省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其主办机构、业务信息、培训人员、培训内容、机构承诺等均被纳入备案管理范围,需进行备案审查。
培训内容
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
《方案》要求,在培训内容上,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任何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链接等,不得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不得从事侵权盗版活动。
课程设置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与学生个体能力相适应,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学科课程标准,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
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
培训时长
每节课不得超过40分钟
在培训时长上,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
培训人员
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在培训人员方面,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布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外籍培训人员还需公布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
信息安全
防止泄露学生信息
在信息安全上,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经培训对象及其监护人同意后,对培训对象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
做好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防止泄露学生隐私,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培训对象信息。
用户行为日志须留存1年以上。
规范经营
必须公布退费办法
在规范经营上,要在培训平台的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收取的预付资金总规模应与服务能力相匹配,严禁超出服务能力收取预付资金,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训业务,不得用于其他投资,保障资金安全,其中——
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
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提供的格式合同(服务协议)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切实履行相关提醒和说明义务,不得包含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条款。
排查整改流程
《方案》要求,已取得法人登记证书并向有关部门取得ICP备案(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于2019年10月底前通过“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备案材料;新成立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以及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信息、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备案内容发生变更,应及时提交备案材料或变更内容说明等材料。
《方案》要求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开展自查自改,主动配合排查工作。
2019年12月底前,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020年6月底前,经排查存在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按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材料。
对拒不配合排查或逾期未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将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