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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易裁员事件引发的 5 点重要思考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转载收藏  来源: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9-11-27 17:15:33

    以下文章来源于刘润 ,作者互联网转型专家

    刘润

    刘润

    欢迎关注这个洞察事物本质的公号。刘润,润米咨询创始人,37万学员《5分钟商学院》主理人,前微软战略合作总监,国内知名商业顾问。为海尔、中远、恒基、百度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战略咨询服务。

    阅读本文大概需要 3.6 分钟。

    前两天,网易裁员事件引发大家广泛关注,当然我也帮作者助力写了篇文章「我斗胆 BB 几句网易裁员事件」。

    事后网易发了道歉信,我也写了篇文章进行解读,「深入解读网易道歉信」。

    那么,抛开这件事情本身,我们能从这件事中获得什么启发呢?

    我的朋友润总说,我们应该学到的也许不是公关技巧,而是被很多人忽略的《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知识。  

    企业生生死死,员工来来去去,很多员工,以及创业公司自己,都严重缺乏劳动法律法规的知识,尤其在离职问题上。  

    那么,在这个问题上,劳资双方(听上去是不是很不习惯?就是指员工,和公司)到底存在哪些边界呢?

    — 1 —

    劳动合同期限

    站在员工角度看,劳动合同的期限,到底是签长一些好,比如 5 年,10 年,还是签短一些好,比如 3 年,或者是 1 年?反过来,站在公司角度看呢?  

    总得来说,从员工的角度看,劳动合同的期限,签得越长越好。  

    5 年,10 年,甚至终身,也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不管在多长期限的劳动合同里,员工想要离开一家公司的代价,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提前 30 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在影视剧里,员工战战巍巍地提出离职申请,老板把申请撕得粉碎,然后说我不批准,然后员工乖乖回去干活,这种场景,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员工只要提前 30 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不需要公司批准就可以离职,公司还必须结清所有工资、奖金、报销款等费用。  

    当然,一般来说,员工会考虑到大局,不会在重大项目期间提出辞职,也会因为临时找不到人,会同意晚些走。  

    但是,总得来说,如果双方对于离职时间没有特别的约定,员工想离职,在任何时候都是主动的。  

    所以,既然合同期不论长短,我都一样主动,那么如果有的选择,我当然签越长越好的劳动合同。

    — 2 —

    试用期

    那么对于公司呢?签更长期的合同,虽然能传递给员工“我想和你走得更长更远”的信号。  

    但是从法律上,并不能换来员工同样的承诺,反而,签的时间越长,越会给自己带来万一面试时判断失误,很难辞退员工的困境。  

    面试再谨慎、再严格,对员工是否适合这份工作的判断,都有可能是误判的。那怎么办呢?  

    对公司来说,有二次验证自己判断的工具,就是试用期。  

    首先,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公司是可以无偿辞退员工的。  

    2008 年开始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长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如果企业跟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满1年,试用期不能超过 1 个月;合同期不满 3 年,试用期不能超过 2 个月;合同期超过 3 年,试用期不能超过 6 个月。  

    越长期的劳动合同,公司面试误判的风险越大,所以理应有更长的试用期,来验证判断。

    而如果公司就不想承诺和员工长期走下去,比如只签不到 1 年的合同,那么试用期就只有 1 个月。

    — 3 —

    劳动合同到期

    那么,不管是签了 1 年,还是 3 年的劳动合同,是不是合同到期后,双方就自动解除合同了呢?只要公司不主动提出续签,员工就只有回家重新找工作了呢?  

    并不是。这是很多人对劳动合同的一个大误解。  

    其实,《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即使合同到期,如果公司决定不再和你续签了,也需要支付“N”个月工资的补偿金给你。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N”的含义。“N”是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  

    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 3 年,合约到期,公司不想和你续签了。公司要赔偿你 3 个月的工资。

    你续签了一个 3 年合同,一共工作了 6 年,这时候公司不再和你续签了,公司要赔偿你 6 个月的工资。  

    但是要记住:你的月均工资再高,计算时不能超过当地平均月工资的 3 倍。  

    也就是说,其实,在合同期内公司想解雇你,还是公司想以合同到期为由,不再和你续签,都是要赔偿的。

    — 4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啊?合同到期也要赔偿?

    这时,公司可能会想,那还要“合同期限”做什么呢?那我签 1 年,签 3 年,签 5 年,签 10 年,甚至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什么差别啊?  

    这里提到了一个概念,叫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是什么意思呢?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我们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不签年份,大家一直这么工作下去。  

    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传递给员工一个信号,就是公司打算和你一直走下去,以换取员工的善意。

    那么,合同期内辞退要赔偿,合同到期不续签也要赔偿,那我要不要也学微软,和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正都一样,至少表达一个善意呢?  

    其实,合同期内辞退,和合同到期不续签,还是有巨大的差别的。  

    合同到期不续签,你只要赔钱,就能和员工结束劳动关系;而在合同期内你想辞退员工,那可不是你想赔钱,就能辞退的。  

    按照 2008 年的新《劳动合同法》,在合同期限内,企业合法辞退员工的理由只有两个:  

    第一,员工犯了错误。比如违法,打架,违反公司制度,或者窃取公司商业机密。这种情况可以无偿辞退。  

    第二,员工不合格,不能胜任这份工作。这种情况可以有偿辞退。  

    也就是说,和合同期内,不是你把钱往桌上一拍,说“给我滚”,就能辞退员工的。

    你还要证明员工犯了错误,或者员工不合格。  

    在实际操作中,证明员工不合格是非常困难的。

    首先要有明确的证据,然后还要安排培训或者换岗,培训换岗后仍不合格,才能辞退,而且你依然要支付补偿金。  

    如果员工不承认不合格,不接受补偿金,申请劳动仲裁,在绝大多数的仲裁案例中,监管部门都会判定员工获胜。  

    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案例,即使企业愿意赔足了钱请员工离开,但是只要员工坚持自己是合格的,监管部门也常常会裁定,恢复劳动关系,让劳动者回原岗位工作,双方就这样一直耗着。  

    这就尴尬了,你要是遇到一两个很小心不犯原则错误的,但是水平很差的员工,他可能会为了一口气一直和你耗着,每天来上班,提醒你什么是面试不谨慎的代价。  

    估计很多创业者看到这里已经吓死了,那我还是1年1年签吧,至少合同到期时,只要赔钱就能请走。  

    那你就想简单了。

    《劳动法》要求,如果劳资双方是第 3 次签署劳动合同,也就是续签的第 2 次,必须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在本企业工作 10 年以上,也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比如第 1 次签 1 年,第 2 次续签 1 年,第 3 次(也就是第 3 年)必须签无固定期限;第 1 次签 3 年,第 2 次签 3 年,第 3 次(也就是第 7 年)必须签无固定期限。  

    我第 1 次签 15 年呢?那第 2 次就要签无固定期限,因为第 2 次签劳动合同时,满足了“工作满 10 年”这个条件。

    — 5 —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 HR

    讲到这里,你可能才真的明白了很多公司和员工狗血剧情背后的逻辑。  

    我们说公司生生死死,员工来来去去。如果员工一旦请进来,就可能给钱也解雇不了,那还怎么发展公司啊?  

    于是,很多公司绞尽脑汁,各显其能,利用自己相对于员工的专业知识,让自己想辞退员工时,保持至少能说裁就裁的主动权。  

    公司为了获得“解雇主动权”,最常用的做法是:说服员工主动离职。  

    说服员工主动离职的方式有很多,比如HR会讲,如果是公司辞退你,以后怎么找工作呀?我在你的离职证明上怎么写呀?这会影响你未来的职业生涯的。

    你确实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如果你主动离职的,公司还可以给你写推荐信。

    但是,如果你坚持不离职,同行业的HR就会知道你很难搞,再也没人敢用你了。  

    这一招几乎屡试不爽,在绝大多数在乎职业发展,觉得耗下去得不偿失的人身上都管用。一旦你妥协主动离职,企业是不用支付赔偿金的。  

    但是,如果有人不同意呢?  

    如果员工坚持不辞职,“证明员工不合格”这条路又是基本走不通的,那么有些企业就会故意使用一些招术,让员工处于违规的边缘。

    这时,有少数公司的 HR,就体现出他们“恶”的一面了。  

    有些公司的 HR,故意在公司的员工守则里,设计了一些员工明显会违规的规定。

    比如,咨询公司、互联网公司等行业加班严重,但是公司的员工守则里明确规定,早上 9 点上班。迟到 3 次算旷工,旷工 2 次算是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雇你。  

    在实际执行时,这些公司并不真的会计较迟到这件事,员工也以为这一条只是写写的,没人会真的在意,毕竟自己常常加班到晚上十一、二点,早上晚到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一旦到了公司要辞退你的时候,这一条,就可以被作为铁证拿出来,证明你严重违纪,公司可以毫无补偿地辞退你。  

    这样的做法,已经非常恶劣了。  

    为了让决定辞退的员工,能尽快在离职协议上签字,HR 还常常采取“压力策略”。  

    当公司决定辞退员工时,公司 HR 会和员工直属经理一起,找员工谈话。

    直属经理会拿出他认为员工不合格的证据,HR 会拿出他严重违纪的证据,给员工巨大的压力,要求他立刻在主动辞职文件上签字,然后在保安的陪同下,立刻收拾个人物品,离开公司。  

    在很多公司看来,这是虽然无情,但最干净利落的辞退员工的方法。

    如果员工不答应,HR 会警告员工,离开这个会议室,公司将以严重违纪为由,公开辞退他,并公开告知大家。

    如果现在签字,公司可以给你 30 天工资,让你继续找工作时,还有一份收入。  

    在这样巨大的压力下,很多员工都会主动辞职。

    最后的话

    好了,今天我们就讲到这里。

    公司在高速发展时,总是你好我好,但是一旦遇到问题,几乎必然会有矛盾出现。  

    我们今天不来判断这个具体事件中,谁对谁错。我只想借这个机会,帮助所有人都能更深刻地理解《劳动合同法》,理解真的遇到问题时,彼此的权力和边界到底在哪里。  

    但是在最后,我还是要祝愿,所有的公司和员工都不要走到那一步。

    只有共同成长,共同获益,才是最好的结果。

    ===============

    原创: 大 B 哥  我就BB怎么了  前天

    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关于网易裁员事件,网易今天终于公开道歉了。先给大家看下网易发的道歉信吧。

    乍一看,是不是觉得这道歉还挺知错就改的,别急,作为半个自媒体人,我最喜欢看各大媒体发的公关稿了,我给大家解读下。

    1.

    首先,网易承认错了,基本就说明一点了,网易裁员作者说的那篇文章,且不说细节,起码事情的大方向网易承认基本属实,无数等着反转的看客们可以歇歇了。

    2.

    网易先说明了绩效考核的事,说作者展示的是「工作量排名」,不是他所说的「业绩排名」,但复核之后绩效确实不合格。

    这言外之意就是,这名员工工作量最少,绩效考核就是不合适,最后还假惺惺的加了一句,主管未能充分尽责的了解其患病情况。

    绩效考核这事其实一直都挺虚幻的,话语权完全掌握在主管和公司层面,主管觉得你不行,可以找一万种理由说你不行,这就是完全主观的个人判断问题,当然了,一些销售这类可以量化的岗位除外。

    3.

    紧接着提到,今年 9 月份,公司主动提出「N+1」的补偿方案,并且还有额外的关怀金,网易方说是员工主动拒绝。

    很多人看后肯定觉得,这员工太不知满足了吧,然而关于这点,该员工早就说明了,我给大家截取一段关键的两端,请仔细看下,我反正是看完心里骂娘的。

    嗯,这就是网易说的主动拒绝了。

    4.

    网易又说了,无论能力如何,业绩如何,他们为同事渡过难关的态度是一贯的。并且强调了,除了基本的「五险一金」之外,他们还帮员工购买了额外的商业险。

    嗯,听起来福利挺好,那么大家看下原作者的这一段:

    嗯,这就是网易眼里所谓的关怀。

    5.

    最后,又说了一大段假大空的话。随后网上又传出一份网易内部传递的解释文件,我看了,就是说了一堆无关紧要的细节,没啥大意义。

    6.

    有人说了,为何你就选择相信这位作者的一面之词呢?

    即便在网易没道歉之前,我大号就发文了,我在做了些自己的判断之后,我就选择相信,并且为他发声了。原因有几点:

    首先我加了作者的微信,还没跟他聊,就翻了他的朋友圈,最早能看到的朋友圈是 8 月份,在 8 月份发了几条全部是关于工作、设计的文章转发,足以说明,8 月份,这位作者还是尽职尽责的工作学习呢。

    9 月份,翻到那条我大号说的触动我的朋友圈:

    我相信一个人敢发这样一条朋友圈,是需要很大勇气的,到此我才确信这位作者,确实得了重病,也就他所说的绝症。

    然后最近几条全是他转发的自己公号发的揭露网易的种种恶行,之前从未发过半点关于公司的抱怨,然后查了公号记录,是最近刚注册的,注册之后连发了 4 篇揭露网易裁员事件的文章。

    大家可以想象下,一个 5 年的老员工,3 月底就被裁,但之前从未公开在朋友圈说过,就在最近接连几天,接连发声揭露。

    在 9 月 9 号,他发了这么一条朋友圈,配图是网易游戏的一个小礼物。

    即便遭遇如此对待,这么闹心,但足以看出直到 9 月份,他还是对网易有很深的情怀和感情的,值得说的是,这一天跟网易承诺发放他工资和「N+1」的补偿在同一天,然而这天结束后依然没有收到。

    然后之后不顾一切的各种写文反击,这是一种什么心态?这绝对是一种无奈、心累、绝望的愤怒。

    之前他有多爱网易,现在他就有多恨它。

    并且在看完他的所有文章,揭露的种种公司的套路以及心机后,我确信,这一定是真的遭遇了才能知道。因为个人对企业,说实话,是弱势群体,非常非常弱势,企业的很多小套路你不亲自遭遇,是真的无从知晓的,加上听完他的录音之后,尤其在住院期间 HR 给他寄材料的那段,我确信,可能在某些细节不一定全对,但是在大的方向上,我是相信这位员工的所有遭遇的。

    有人说,所有的一切不就是为了钱么?

    确实,你说是为了钱也对,但是这些全部都是他应得的权益,且不说绩效是不是真的不合格,哪怕就是真的,被裁拿到补偿也都是应得的,更何况,你们能体会到得绝症的人,对钱的渴望,对生命的渴望有多大么?很可能这些钱就是他的救命稻草。

    最重要的是,网易的声明没有否认这位员工所遭遇的种种待遇,旷工威胁、保安威胁、住院期间父母威胁、被早退、被诬陷发反动内容、被保安暴力驱赶种种,丝毫没有否认,那是不是可以说是默认了这些遭遇?

    这还不足以说什么吗?

    要我说,道歉就走心道歉,承认自己错误,该补救的补救,就别想着道歉还给自己脸上贴金了,在我看来,这封美其名曰道歉信毫无诚意。

    当然了,我不是当事人,对于当事人来说,我觉得能维权成功,拿到自己应有的补偿,然后这事尽快过去,安心养病治病才是最主要的,看当事人后面的回应了,看是否接受,我们继续关注,期待有个满意的结果。

    最后我想说,我不是那种谁弱谁有理的道德婊,我写文章、发声从来讲道理,有严谨的判断逻辑,如果觉得我为了流量,只写些博取大众认同的爽文,那我建议你取关好了,我不需要你的所谓的流量。

    还有,我不是圣人,更不是好人,我只想做个庸俗的普通人,赚点小钱,活的潇洒点,只是呢,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力做点对社会有价值的事,我从来都这样,很庆幸,这次我又做了点小有价值的事,但这不足以说明我是个好人或者英雄,做好人太累了,我就是一丫普通人。

    PS:如果你关注的久,你会发现,我常接广告,就是这么庸俗,看不惯的也可以提前取关了。

    另外,大号帮忙发声的文章在这里,谢谢每一个扩散的读者们。

    关键词:网易裁员事件


    作者:转载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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