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包括:
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毕业生就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
毕业生自主创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政策。
对于毕业年度灵活就业的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
继续稳定扩大国有企业的招聘规模。
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者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对于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的工作人员,可以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
毕业生6个月之内已经体检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要求重复体检,除了法律规定的以外。
简化就业手续,从2023年起,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再将报到证作为毕业生录用、落户、档案转接手续的必需材料。
在助学贷款减负政策方面,免除今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可以申请延长1年偿还,今年的应届生和往届生都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共惠及400多万人。
对因疫情延迟离校的毕业生,可以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
要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能力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