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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王律师: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转载收藏  来源: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9-11-12 20:16:52

    Question: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Answer:

    王律师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在寸土寸金的大城市,房屋尤显重要。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

    (一)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照顾无过错一方。比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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